(1)录取: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并公示。若最后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学历高者、同等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笔试成绩分高者、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
(2)择岗:
①择岗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5日在仁怀市教育局进行。
②具体办法:与第一阶段择岗相同。
(3)签约: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仁怀市教育局、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凡未在指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后因违约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双合格人员中直接补录。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考生在2017年8月2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和与报考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其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我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上报遵义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用合同书的人员,须于2017年秋季开学前参加岗前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确定,培训合格后发给《仁怀市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持《仁怀市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2017年8月28日前到仁怀市教育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依照本招聘实施细则及时补录。补录截止至2017年9月1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咨询电话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28222836
仁怀市教育局人事股:0851-22231938、22224034
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2235722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遵义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851-28225759
仁怀市纪委、市监察局:0851—22235658
仁怀市教育局监督检查股:0851-22228227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仁怀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裁决。涉及招聘工作过程中需公示的相关事宜在仁怀市教育局网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
1.仁怀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指标表
2.仁怀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分解表
3.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招聘报名表
仁怀市教育局
仁怀市财政局
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