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24日全天,地点见8月中旬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的相关通知及“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提示。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25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具体报到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纳雍县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须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县教育局将报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上,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3021
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0857-822439682294798221684
纳雍县教育局人事股:0857-3536723
毕节市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毕节教育网上(网址:http://www.bjjy.gov.cn/)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jyj.bijie.gov.cn/),并通过“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已关注该号的考生适时提示。
七、保障政策及管理考核
(一)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7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二)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负责对特岗教师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将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户口须迁到纳雍县教育局,个人档案必须在报到前提交纳雍县教育局档案股。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招聘工作。
九、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电话:0857-8248955
中共纳雍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电话:0857-3679799
本实施细则由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纳雍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doc
2.纳雍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doc
3.纳雍县2017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