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笔试考一科,满分为100分,采用统一笔试试卷。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量: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计划数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名单,具体比例为: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7的岗位比例为1:2,招聘计划数小于7的岗位比例为1: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雨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已申报盖章的证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计算机等级证书;⑥非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或在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笔试准考证。
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如有虚假,即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降低到1:2,未达1:2的予以核减。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
3.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当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申请评委组复议确定排名。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面试后到公示发布前,因各种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在聘用前先进行选岗。同一学段学科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学校志愿。选岗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选岗学校任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后的教师享受雨湖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限5年以上。
六、其他事项
1.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52993、58256814(工作日)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58205872
雨湖区监察局58205755
附件下载:
《雨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雨湖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