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盐县委党校创建于1952年,是中共海盐县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之一,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学校,与海盐县行政学校、海盐县社会主义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为适应党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纯公益类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党校事业,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较高的科研写作能力。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要求:哲学类、经济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在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在有刊号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理论文章或调研文章2篇以上。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选择合适方式报名,报名时需递交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2.资格审查:
由我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笔试通知。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或相应核减计划数。
3.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为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取试讲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在笔试第二天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等条件下博士生优先)。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海盐县委党校网站及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它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三种方式。网上报名的,请通过E-mail发送报名材料,邮箱地址为:hydxwl@163.com;邮寄报名的,请将本人手书的报名表邮寄至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北路118号县委党校办公室,邮政编码314300(以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地点是: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北路118号县委党校办公室(行政楼304室)。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7月15日;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最迟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授奖单位的有效证明,但录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在有刊号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6)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为加强师德建设,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作假,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注:采取网上报名者,可将原件扫描后传送电子文档或照片即可;采取邮寄报名的,可只寄复印件;现场报名者,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采取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的,在笔试当天须带齐简章中规定提供的原件。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6037563 传真:0573-86037563
联系人:吴老师
中共海盐县委党校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