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英语教师面试办法
一、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办法
(一)面试形式:上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上课占50分,技能测试占50分(其中弹唱20分、绘画20分、特长10分)。绘画用品由试场提供,时间30分钟;弹唱和特长项目考试时间8分钟(弹唱和特长各4分钟),特长项目为声乐、器乐(除钢琴外)、舞蹈、手工工艺等,由考生自选一项,内容自定。考生自带乐器等所需用品(为方便播放,U盘内只有技能测试所需歌曲),试场仅提供钢琴。
(二)面试时间:5月16日上午6:50点名抽签,根据指定内容,备课45分钟,上课10分钟。
(三)面试地点:区中心幼儿园(东港海华路41号)。
二、英语教师岗位面试办法
(一)面试形式:微课。
(二)面试时间:5月18日下午11:30点名抽签,根据指定内容,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
(三)面试地点:东港中学实验楼5楼(东港灵秀街91号)。
当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幼儿园教师岗位当面试成绩并列时,按上课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当上课成绩并列时,按弹唱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当弹唱成绩并列时,按绘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其它
考生随带身份证,考试用笔(蓝、黑色)。考试迟到视作放弃。
所有考试成绩均现场公布,并于当晚在普陀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以上考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会在普陀教育网上及时通知,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请各应聘人员沿途注意安全,外地考生请提早到普陀,以免延误报到考试。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