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学前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1〕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温岭生源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②已参加我市教育局组织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录用考试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
4.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17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办法: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生源的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2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在http://122.226.134.58:8083/web5网站认真如实填写完整(先注册),并打印,凭打印报名表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幼儿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时间为7月28日。笔试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①试讲(备课时60分钟,试讲10分钟);②技能展示(音乐、舞蹈,共5分钟),面试时间另定。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3.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被招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温岭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招聘咨询电话:86126136、86213339、86221945、86113607。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