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017年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形式和内容:面试的形式为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的于面试当日进行技能测试,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1)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音乐特长展示等;(2)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美术特长展示等;(3)体育岗位:排球、篮球、田径、体育特长展示等;(4)信息技术: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得分高者),并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审批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923216(南通开发区纪委)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13-85923260(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7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