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ld.zgyq.gov.cn)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ld.zgyq.gov.cn)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选岗及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选岗及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选岗及体检等环节。
八、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放弃选岗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遵义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遵义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ld.zgyq.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4623388、24703899(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政策方面的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市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技术方面的交费咨询和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4706018(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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