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9:0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分别设定为: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岗位为45分,其余学科高中(含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为55分,初中教师岗位为53分,小学(含启智学校)教师岗位5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为45分。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递补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2.现实表现情况: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已就业者由就业单位提供。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翁源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