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3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成绩按照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合成确定;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30%、《专业科目》成绩占40%合成确定。
6月25日16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统一网报考生的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四项目人员加分),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幼儿园岗位的考生统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可放宽到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四)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6月5日8:00-17:30(正常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事业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进行专业测试的招聘岗位,由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2: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招聘岗位,由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统考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社局事业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其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或进入体检和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皖北经济技术学校、乡镇(街道)幼儿园岗位的需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临泉教育网等网站上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
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5×0.6+专业测试成绩×0.4)。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确定(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5)。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临泉县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临泉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有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90513(县人社局)
0558-6402317(县教育局)
0558-6538230(县卫计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8-6512425(县监察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2161(市考试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