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3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成绩按照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合成确定;若笔试成绩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30%、《专业科目》成绩占40%合成确定。
报考人员可于6月25日16时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四)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颍州南路文峰宾馆斜对面文峰小学北侧30米区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558-261723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五)资格复审
1、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镇办、园区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
2、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根据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要求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教育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并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以及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4]235号)要求组织实施。时间一般在7月至8月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试题由区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
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镇办、园区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测试。
(七)成绩合成
1、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镇办、园区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的考生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确定(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5)。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
2、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5×0.6+专业测试成绩×0.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
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生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教育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同意聘用的《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8月15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颍泉区人社局0558-2617231
颍泉区教育局0558-2261536
颍泉区卫计委0558-2265126
监督电话:颍泉区监察局0558-26171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17年度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颍泉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