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7〕2号)文件精神,经省编办批准,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17名。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枝江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非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专业对口(详见附表);
7、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8、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枝江市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审批、聘用等环节均与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要求相同,同步进行。请按照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报考程序与步骤参加招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聘用后,考生应在本市事业单位最低服务3年。
五、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处分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附件:《枝江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非新机制教师)岗位表》
枝江市教育局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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