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含专业测试,下同)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在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笔试占60%,面试占40%。试题由博罗县人社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命制和评卷。
1、笔试
对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3:00-5:00。
(2)笔试地点: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
(3)笔试内容:
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特殊教育康复教师职位: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各占15%,教学教法相关知识占10%(考试用时120分钟)。
美术教师、音乐教师职位:进行专业学科测试。美术的“专业技能测试”考“素描”。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炭笔、铅笔和画板等)由应聘者自备(考试用时120分钟);音乐专业技能测试考清唱和舞蹈,其中清唱自选曲目,用时5分钟以内;舞蹈按测试题目要求进行表演。
学前教育教师职位: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各占15%,教学教法相关知识占10%(考试用时120分钟)。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百分制的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
(1)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特殊教育相关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口语、手语同步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其中,应聘美术教师、音乐教师、学前教育教师职位的可以不使用手语进行教学。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程序和要求:
①进入面试环节的全部考生按职位进行分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试讲顺序。
②面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候考—备考—面试-候分。试讲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签领成绩,取回个人物品,退出考场。
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足12分钟的,可评定为不合格;超过15分钟的,马上终止试讲。当考生面试达到12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面试时间“还剩三分钟”。
④面试成绩由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3、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职位的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也没有递补资格。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职位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职位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其空缺的职位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和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书。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规定的优惠政策。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若被聘用,应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3、报考者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试讲全程录像监控和录音。
八、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谢老师、梁老师):0752-6624110,0752-629780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教育局。
博罗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