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新翰高级中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长兴湖畔,东临浏阳汽车东站、北靠浏阳大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四通八达。学校占地面积100余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总投资超过1.8亿元。新建的校园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环境优美,2017年9月1日将正式开学。经学校研究,为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确保学校高起点发展,决定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考场,针对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招聘一批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
学科 |
学校类型 |
招聘计划数 |
备注 |
01 |
语文 |
高中 |
3 |
|
02 |
数学 |
高中 |
4 |
|
03 |
英语 |
高中 |
3 |
|
04 |
物理 |
高中 |
2 |
|
05 |
化学 |
高中 |
2 |
|
06 |
生物 |
高中 |
1 |
|
07 |
政治 |
高中 |
1 |
|
08 |
历史 |
高中 |
1 |
|
09 |
地理 |
高中 |
1 |
|
10 |
音乐 |
高中 |
1 |
|
11 |
体育 |
高中 |
2 |
|
12 |
美术 |
高中 |
1 |
|
13 |
信息 技术 |
高中 |
1 |
|
14 |
心理 |
高中 |
1 |
|
小 计 |
高中 |
24 |
三、人员管理与待遇
本次招聘为民办学校高中教师,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和岗位责任制,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酬的管理模式确定教师待遇。教师的待遇与工作量、工作绩效、实际贡献挂钩。学校负责为聘用教师购买五险一金,教师的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教师享受与浏阳市公办教师相同的假期,教师培训由浏阳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需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和教师资格证一致),2017年7月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6. 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在正式录用时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确定拟录名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名单—签订录用合同
采取按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计划数1:2比例确定拟录名单进入考察的方式进行(如考核总成绩相同,一同进入拟录名单)。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507室
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②学校(院系)盖章的学业成绩表(全日制应届研究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
③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④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材料;
⑤担任学校和班级学生干部履职情况等材料。
2)已毕业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②毕业证(研究生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
③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