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上微型课)两个环节。
(1)笔试
采用统一笔试试卷。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①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②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专业分组,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③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统分并宣布成绩。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合成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
(六)体检
统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递补
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自动放弃应聘的人员,其空缺的招聘职数,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聘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学校。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录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十二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其中被农村学校聘用的教师至少在农村学校服务三年,并签订服务期承诺书。
四、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市人社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纪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65957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665605天元区纪委
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五、咨询
0731-28665200(周老师、彭老师)
E-mail:1011944986@qq.com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2017年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教师招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14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