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庐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名额
共36名(详细岗位参见附件《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县现在编在聘教师(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0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4日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4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4日至5月5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二科:
(1)科目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科目1、科目2合成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周六)
上午:8:00 —— 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 ——12:00 《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庐江县文昌路66号305室,电话:87312016)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4)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下同)。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