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7月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申请教师资格证且已认定通过正在公示、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教师资格证书层次、学科以及“认定通过,公示期为2017年X月X日至X月X日,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上述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下同),面试上课前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讲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确定初选人员
1、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下同)。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自主择校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拟聘用人员开展自主择校。
入围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自主择校而缺额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均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校。
(七)聘用
1、自主择校结束后即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教学校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与镇中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在聘期间,工资、职称评聘、调动等与在编人员一样,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3、本次聘用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5、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其它
(一)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2563536(县教育局)
(三)监督电话:0551-87316236(县监察局)
(四)网站查询:
招聘公告及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其他相关事项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www.lj.gov.cn)
七、工作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