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4)。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胜出。体检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对象,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市、县(市、区)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联系。招聘公告及4个附件可在保山先锋网、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监督电话:
保山市第三纪工委0875-2208187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3030068
腾冲市委组织部0875-5152861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36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保山市卫计委0875-2220960
保山市农业局0875-212201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875-2194506
附件:
1、《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3、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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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