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于1986年2月由汕头市干部学校和汕头市工交干校合并组建。同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学校承办了汕头市经济管理中等专业学校(现改名为汕头市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承担全市经济口其他干部、民营企业经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承担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联办大专、本科学历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和硕士学位教育。
二、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中专学历教育教学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年龄30周岁以内(1981年8月6日前出生)。
5、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及职位数
招聘新教师2名,详见《2012年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公室(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20号)。
(三)报名程序:
1、应聘者须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表可在汕头人事网、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等网站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历(学位)以及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如有个人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以报名。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证地点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公室(汕头市衡山路20号),领证时间为2012年8月10 日上午9:00~11:3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即试上一节课,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教师基本素质。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填写的时间、地点为准。
4、纪律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进入试室面试时不能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其它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依照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及以上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施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按有关规定向市人社局报送相关材料,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实施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由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负责实施。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http://stjggx.net)。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汕头市衡山路20号)5号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894966(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81798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12年汕头经济管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2012年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