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郸城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4月10日18:00前将有关证(聘)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郸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地点:郸城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四)报考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拨打电话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4-3222315;郸城县教育体育局:0394-3222112。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周口市城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测试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4.考生进入考场时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使用金属探测仪、笔试现场录像、实施信号屏蔽、全程视频监控。笔试成绩同时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资格确认: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者,一并参与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证明,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成绩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需求,按照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复审,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审查把关,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3.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已聘用教师5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三)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由郸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教师工作依法进行,每个环节实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打招呼、写条子。工作人员参与作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本方案由郸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郸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