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是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以长沙县籍清末著名教育家、近代大学教育奠基人、北京师范大学创始人张百熙先生的名字命名。
学校由两个校区组成,即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小学部(城东校区)和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湘龙校区)。小学部位于星沙街道凉塘路与东六线交汇处,紧邻县政务中心和文体中心,交通便捷(地铁三号线附近)。初中部位于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紧靠长沙市区,交通方便(地铁五号线、万家丽高架附近),毗邻国防科技大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国(不含本县)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优秀小学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科目及职数
科 目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英语 |
小学体育 |
合 计 |
职 数 |
2 |
1 |
1 |
1 |
5 |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具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且入编途径符合人事管理相关政策;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一致,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岗位须二甲以上),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4、在教师岗位任教三年以上,业绩突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年龄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般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1)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2)近五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称号;3)ƒ近五年内参加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4)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平台附属学校教师。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38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2)‚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称号;3)ƒ近五年内参加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获特级教师称号;‚2)获省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或骨干教师;3)ƒ近五年内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二等奖以及上者。
注:以上涉及奖励或荣誉仅限小学学段获得。
6、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和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网站、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在2017年3月23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baixizhaopin@126.com。(《报名表》文件名以“学段—学科—骨干—姓名”形式命名)。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24日13: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
(1)报名表。考生从网站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及所获的资历业绩(荣誉)材料、当地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 试教、笔试
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学校教师选调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组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
1、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在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下,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2)试教时限及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试教时量10分钟,试教内容为小学人教版教材。
(3)试教时间:2017年3月25日9:00
试教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
2、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试教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分为60分及以上)按照试教成绩高低,原则上按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职数2: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9:30
笔试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试教和笔试总分(试教占70%,笔试占30%高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总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如试教成绩再相同,则由县教育、人社和编办集体合议,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录取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和学校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将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网站(www.csxb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若此次选调未发现合适人选,则计划空缺,纳入下次选调计划。
2、本次选调人员均列入长沙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实行编内聘用,纳入人事代理制管理,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咨询电话:0731—84021660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