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娄底三中。
(2)面试对象的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分学校分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②公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非体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内容从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体育类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试讲内容从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与所报考岗位对应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
(4)面试(试讲)时量为12分钟,备课为1小时。体育类科目试讲完后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量待定。
(5)体育类面试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按分值比例合成(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时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员以所报考单位的岗位计划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同时,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7月31日以前)提交档案资料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和非师范类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对象:①受刑事处罚的,②因犯错误被学校开除的,③违反计划生育的,④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间的,⑤犯错误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的,⑥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的。如有考核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六)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办事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经领导小组审定,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计划编制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由财政统发工资。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聘用学校可以随时解聘。被聘用者必须在娄星区服务6年。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娄星区教师公开招聘。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六、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8-8514860)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17年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与报考条件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