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2017年3月)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76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即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3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人员:
(一)应届研究生(2017年毕业及2016年毕业未初次就业人员)
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应届优秀毕业生(2017年毕业)
(1)全国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
(3)省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校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
(三)在职教师
(1)受聘担任副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杭州城区以外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还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具有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②夫妻分居;③随军调动。)
(2)具有杭州市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杭州城区以外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还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夫妻分居;③随军调动。)
“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城区户口并在杭州城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计划中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定;
4、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5、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3月25日(8:30-11:00;13:30-16:30)。
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西湖教育信息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3
附件:附件1-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3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西湖区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7年3月).rar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