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5日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试讲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查询)。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7年3月2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项目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项目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4月18日(9:00—12:00、14:00—18:00)将以下材料送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梓州干道县政务大楼七楼)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基层服务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7年4月2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试讲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7年5月4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试讲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试讲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人数与试讲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3。与最后一名试讲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试讲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试讲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试讲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7年5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往届毕业生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2017年应届毕业生打印学籍信息。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试讲费并领取《试讲通知书》。试讲时间计划在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试讲通知书》。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试讲资格以及自动放弃试讲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试讲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
(三)试讲
1.试讲内容和教材:试讲教材为三台县现行使用的高中(高二下册)、初中八年级(下册)教材,试讲所需教材由组织方提供。试讲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低于规定的试讲入围比例时,试讲正常进行。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试讲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参加试讲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试讲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