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5日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考试环节中,凡报考者出现任意一科缺考、自愿放弃或成绩为0分的,不予计算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查询)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7年3月2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项目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项目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7年4月5日-6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梓潼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绵阳市梓潼县城北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2-14)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基层服务人员加分申请》(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7年4月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政务网公示。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7年5月4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7年5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二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报考条件为师范专业职位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毕业院校鲜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二份,同时提供毕业院校所开具的该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原件。
(5)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涉及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一式二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管理权限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三类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由考生自主提出申请,不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7年5月中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公告为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闱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6.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