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公布。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下同)、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资、上编制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科技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0816—882539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822101 (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考务咨询电话:0816—8825391
公招监督电话:0816—8822252 (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2017年上半年平武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7年3月9日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2017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4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