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由崇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招考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5.政策性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7年4月7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10天后在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原件校验及面试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