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以原件校验为准。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温江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7年3月28日前通过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以下岗位不参加笔试:02001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语文教师岗位、02002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数学教师岗位、02029温江区公平学校初中体育教师岗位、02030温江区和盛小学校小学音乐教师岗位、02031温江区和盛小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9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各1套,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室(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2726276)。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69063093,联系人:周老师)。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温江区“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17年4月28日前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试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若在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证明材料。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