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3月13日09:00-09:30(宣讲)、09:30-12: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1(宣讲)、新勇中心【东】208(面试)
二、单位简介
滨海,黄海之滨、淮河门户,位于国家重点开发的东陇海地区,南融长三角经济圈,北接环渤海经济圈。县域面积1949平方公里,总人口120万,是全国绿化模范县、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江苏省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园林城市,气候温和、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境内G15沈海高速、204国道、沿海高等级公路、S327纵横交错,并与宁靖盐、京沪、宁连高速联成一体,连盐铁路即将贯通,县城距盐城机场、连云港机场、淮安机场均约1小时车程,交通便捷。滨海也是中国楹联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和全国书法县,是江苏省唯一的“书法之乡”。滨海港正积极申报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在国家沿海开发战略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滨海新区建设前景广阔。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教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聘。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方式程序:
1.校园招聘。江苏省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定于2017年3月13日赴陕西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举行专场招聘会。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和居民身份证等,采取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
2.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协议失效。
3.办理手续。对签订协议、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于2017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江苏省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江苏省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相关说明: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江苏省滨海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2.被聘用在江苏省滨海县农村学校工作满2年的研究生和工作满3年的“211”高校本科毕业生,根据个人申请和县城学校教师需求,经考核,可向县城学校流动。
3.被聘用人员须在江苏省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滨海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五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总额50000元、每工作满一年减少10000元缴纳。
4.江苏省滨海县教育局招聘教师政策咨询电话:人事科0515~84222407;联系人:周立新;E-mail:bhjyjrsk@163.com;江苏省滨海县教育局网址http://www.b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