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单位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布(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评委给试教者单独打的第一高分高者优先,第一高分相同时,第二高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2. 拟聘人员如有放弃签约时,可按同一招聘单位及职位的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评委给试教者单独打的第一高分高者优先,第一高分相同时,第二高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3.若有招聘单位未录满出现空缺职位时按以下操作程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
①填报了服从调节志愿;
②未拟聘人员符合招聘单位及职位开考比例条件范围;
③按科目面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递补拟聘,高分者优先选择空缺单位及职位;
④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以评委给试教者单独打的第一高分高者优先,第一高分相同时,第二高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4.拟聘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
签约时间地点:
2017年3月18日 湖南师范大学数计院(理学院)二楼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沅江市教育信息网)。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师素养等情况审核,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3.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体检、政审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沅江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报名、面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地点 |
3月16日至17日 |
9:00-12:00 13:00-18:00 |
报名与资格审查 |
第一报名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513室 第二报名点:湖南科技大学第一教学楼104教室 |
3月18日 |
7:30-8:00 |
宣布面试纪律,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
湖南师范大学 数计院二楼(理学院) |
8:15-12:00 |
面试 | ||
12:30-17:00 |
面试 | ||
14:30-18:00 |
分科目公布考生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签约 |
湖南师范大学 数计院二楼(理学院) |
说明:公布考生成绩时间及签约时间,将根据报考人数的多少,可现场作适当微调。
六、相关优惠政策
1.学校安排住宿;
2.生活补贴研究生500元/月,本科生300元/月
七、纪律监督
本次现场招聘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相关的违纪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37)2738682(沅江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3667494919
(0737)2734870(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13607374686
监督电话:(0737)2721545(沅江市纪委)
沅江市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