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术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7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术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术测试)。笔试成绩和专业技术测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入围考生专业技术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入围考生按照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专业技术测试。)
2、专业技术测试
专业技术测试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业务考核,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各占50%;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专业技术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专业技术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妇联网站及宁波市宝韵音乐与幼儿园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29496
附件1:2017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
2017年3月2日
附件1:2017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