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用先笔试、再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20%、30%、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上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并分别按60%、40%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的办法计算二项总成绩,并按二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二项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3、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上课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上课测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放弃、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选岗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需求岗位,从而确定分配的工作单位(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需求岗位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3、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教育局内部审计科0580-2025109;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 0580-2020553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