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参加全省统考,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上午9:00—11:30综合类
下午14:00—16:30教育类、卫生类
考生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由省统一命制。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照综合、卫生、教育三个类别分别确定,确定方法为本类别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有效成绩平均分的60%。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其中:A10男播音员岗位按1:5)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面试现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六、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和面试方式不同,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根据岗位类别和特点,综合类(不含A10岗位)、卫生类(医疗、药学、中医、护理、检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A10男播音员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组织。面试时间、地点、方法等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类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立医院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无棣县人民医院、无棣县中医院、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无棣县第二人民医院、无棣县中心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为控制总量内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规定管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dxrsj.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43-6781815
政策咨询电话:0543-6780997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岗)0543-6780997
无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岗)0543-6331655
无棣县教育局(教育岗)0543-633758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共无棣县委组织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