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区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
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须在2017年2月15日之前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如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考察时提供;海外留学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还要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需提供团省委考察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察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和退伍证。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并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按综合类岗位、卫生岗位和教育类岗位分别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播音员岗位(A12岗位、A13岗位)采用上镜及应急主持两种测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播音必需专业素养及考生的文字功底、应变能力、主持技巧及对新闻理论及事物的分析理解能力。
戏剧艺术岗位(A16岗位)采用戏曲片段演唱表演、戏剧影视小品片段表演及其它舞台艺术表演形式,测评考生外在形象、专业技能、才艺等。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专业知识及应变能力等。
教育类岗位采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
面试的具体事宜及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仍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考察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对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合格人员,先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后,办理上述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系统受程序限定,到规定时间自动关闭入口,请考生及时上网操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以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程序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系统窗口不再另行开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沾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沾化区委组织部: 0543-7810566
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1502
沾化区教育局: 0543-7324327
沾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43-7326720
滨州市沾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