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若省教育考试院不组织考试或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
1.除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汽修专业教师岗位外,其他学科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按占70%和3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分(100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中的相应考试说明。报考人员未参加兰溪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小学)(计笔试总分100分)。学前教育笔试内容分《幼儿园教育理论与实践》和《幼儿园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按占70%和30%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100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中的相应考试说明。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专业教学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专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笔试成绩和专业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汽修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分教学能力测试和汽修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各占50%计算总分。
(三)录用办法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1(音乐、信息技术、汽修等紧缺学科及招聘职位数5人及以上的按2:1)的,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报名人数少于3:1(音乐、信息技术、汽修等紧缺学科及招聘职位数5人及以上的按2:1)的,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按核减后的招聘数,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累计得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又相同,通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四)奖励加分
1.获省优秀毕业生加8分;
2.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五)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另行补录。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7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9日~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外地考生允许于2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补报。
2.报名地点: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云山路大寺前78号)。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
报名时请带: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奖励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身份证明或学校就业推荐表1份(二级学院证明无效,师范生需注明,否则不予认定)(身份证明可放宽到4月11日前补齐,否则不予认可);
④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⑤报名考务费111元(收费标准与自学考试相同)。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名单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示。
七、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4月15日,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www.zjzs.net),考试地点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布。准考证于2017年4月11日由本人携身份证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外地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下午4时前领取。
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的职数,在下一批公开招考时增补。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