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时间:3月13日9:00开始。
2.考试方式
(1)初试。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试。初试由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应聘者在5分钟内完成回答。初试满分100分,80分以上者,进入业务考试。(对口专业的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直接进入业务考试)
(2)业务考试。业务考试满分100分,80分以上者,进入课堂教学测试。
(3)课堂教学测试。由考核组确定课题,应聘者展示课堂教学能力,20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80分以上者,进入综合测试。
(4)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满分100分,80分以上者,进入拟聘人选;8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业务考试、课堂教学测试和综合测试的总成绩(总成绩=业务水平考试成绩×30% +课堂教学测试成绩×60%+综合测试成绩×10%)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易门中学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不再递补,所缺的岗位数纳入2017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进行招聘。
(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易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协议自行解除,不以违约处理)。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诚信考试。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报名初审通过后,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及其它事项时,若因本人原因接不到通知或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不按时报到者,按违约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实行聘任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除体检不合格原因外,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前违约的交违约金,方可解除协议。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后,须在易门县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流动或报名参加其他单位公开招考(聘);若不满5年申请流动的,按违约处理。
(六)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易门中学提前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联系人及电话
林老师 13988488738
陶老师 13518778477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易门中学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