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10人,管理人员1人,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落在高新区孙村办事处、巨野河办事处辖区内的农村中小学。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济南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岗位计划专业要求》(附件1)。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围和条件
(一)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从事小学学科教学五年以上,且近五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从事小学学科教学工作无间断。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
6、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管理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
4、从事办公室文字材料工作二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5、本科学历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6、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12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南200米路东。
(三)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1、应聘教师提供的材料
(1)所在小学近五年学科教学证明。
(2)所在小学同意应聘证明,具有事业身份的人员还需要加盖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3)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科学历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济南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前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下载,按要求规范填写。
2、应聘管理人员提供的材料
(1)学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从事办公室文字材料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科学历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济南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前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下载,按要求规范填写。
应聘人员按上述顺序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订。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存放。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相关
规定处理。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符合应聘条件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笔试成绩加分: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现场报名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