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运河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cndz.gov.cn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自签字)。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复审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复审时间
复审地点:德州市第十二中学(三八路西首)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方式,聘请异地专家组成面试委员会,按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通知考生提前40分钟准备教案,按抽签顺序说课或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一学科说课或讲课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音体美学科加试专业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考察资格、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对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内因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即为正式教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由区党工委、管委会调配派遣到各学校,并签订三年不调动学校承诺书。不服从调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的招聘计划、条件、办法、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2410095、218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