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教育类。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14:00—16: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面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占40%、技能测试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聘用制教师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
(二)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资格审查、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qdht.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3.政策咨询电话:66966567;66966979
咨询时间:0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6696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