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编外聘用制教师15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资格条件: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2017年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2.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为在职教师,中小学校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放宽到本科以上学历。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3.骨干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
4.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2017年毕业的师范生除外,但须承诺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的需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须岗位的需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例如:以年龄要求30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6.专业对口,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者)、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以研究生专业报考。
7.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8.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
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10.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8日下午17点整。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报好的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3)发送到所报单位的相应电子邮箱(见附件4),并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发错邮箱者责任自负)。
3.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如发现多报岗位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