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本次招聘,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均只提供初级岗位聘用,在职人员按确定后的职称,经认定程序批准后按照相应岗位等级聘用。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五)我校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校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和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020):32382581。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
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
2016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职位表.docx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