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和人社厅函〔2011〕123号文件的通知》(豫人社〔2011〕32号)和《安阳市中小学校 2011年“525”人才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58名,其中: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40名,职业 中专专业课教师18名。
一、引进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优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与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1、 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 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见附件);
2、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本科(二本以上,以入学当年河南省招生目录为准)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教学工作;4、会讲普通话,三笔字书写规范;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3、受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安阳县2012年引进高中(中专)教师岗位表》。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7日—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路北)。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学科统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二张。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开具的推荐介绍信和就业协议书。
(2)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安阳县人事人才网(http://rs.ayx.gov.cn)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考生可在报名后第二天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于6月23日登陆报名网站查看面试通知。面试前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二张,到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或面试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学科,将相应减少引进人数。面试成绩特别优异的,不受此比例限制,直接引进。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报名情况,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相对集中就近设立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引进学科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形式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体检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安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与待遇
经过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初任培训。引进职数2个以上的学科,依据面试成绩、本人志愿和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岗位。
聘用人员上岗前均应与学校签订《安阳县招聘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县人才市场。
本简章解释权归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372—5973007 5931025 5961615
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