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阳县公开招聘185名教师简章
安阳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专教师35名,初中、小学教师150名。其中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25名,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10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10名。有意者可于7月19日至24日到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报考高中职专教师所需条件
应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1年6月30日至1993年6月30日出生。
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按学科统一报名。现场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开具的推荐介绍信和就业协议书。网上报考者于201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每天上班时间登录安阳县人事人才网进行报名,然后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校开具的推荐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ayxrczx@163.com;考生可在报名后第二天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中小学教师所需条件
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安阳县范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报小学教师岗位)。年龄一般为18至30周岁,即1981年6月30日至1993年6月30日出生,县教育系统原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放宽为35周岁(即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按学科统一划线招聘;报考马家、都里两个乡的考生,按职位报名,实行定向招聘。
安阳县范围内人员具体包括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安阳县有效户籍(2011年6月30日前入户);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安阳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工作需满两年);在安阳县工作的“大学生村干部”及“三支一扶”大学生。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材料。安阳县范围内的普通大专毕业生(持非安阳县身份证的人员)报名,应提供本人入学前原家庭户口簿或本人原身份证、父母所在村(居)委会证明信(加盖公安机关户籍章)或单位证明信(机关事业单位加盖县人社局印章,企业工作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书及近两年养老保险缴费单)。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应提供县委组织部门开具的推荐介绍信,并到人事代理部门加盖印章;“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和县人社局出具的推荐介绍信。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院校推荐介绍信。
在聘期间辞职需交违约金
招聘人员上岗前均应与学校签订《安阳县招聘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五年(都里乡、马家乡中小学为六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初中、小学招聘人员在聘期内不得调动、辞职,如违约,按每少服务一年5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