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新疆英吉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招聘简章
为促进英吉沙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我县教育事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350名。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教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类专业(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2、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3、年龄要求:学前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6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已被便民警务站等县财政招聘录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按照每个环节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者在当地报名点领取相关表格材料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MHK汉语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邮箱报名者需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将电子版和扫描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MHK汉语水平等级证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32526210@qq.com。
3、现场报名地点:英吉沙县教科局。
4、地址和联系方式: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城区教育与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844500,英吉沙县教科局人事科:0998-5734718。
四、聘用管理、薪酬待遇及要求
1、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合同书。享受同等条件下与当地在编新参加教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一样执行;工资实行按月发放,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2、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解聘;
3、被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被聘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英吉沙县区域双语教师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党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治审查表
英吉沙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