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局属学校面试前置教师招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70名)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2月26日—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地点:环翠区教育局政工科(威海市文化东路5号,鲸园小学院内)。
具体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登陆环翠教育信息网(www.hcedu.cn)网站公告栏目,下载《2017年环翠区教育局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④教师资格证书。需于考察时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⑤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人员提供: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初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对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需求,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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