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2016年第二批教师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183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2016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要求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另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由校长(园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和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要求具有中小学二级或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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