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的形式为专业而试,以试讲为主,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学科教师岗位,而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3)而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而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考试总成绩在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odu.cn)上公示三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而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l: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日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巧日。确INl隋况特殊,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核(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核(考察)不合格人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复核中请,区教育和体育局接受复核中请后于30日之内给予书而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
在招聘单位中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招聘单位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odu.cn)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一69132563。
十、本《简章》由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一68728015(区教体局)、0512一65330737(区人社局)。
附件:1.2017年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