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新教师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请于2012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签订就业协议(如本人不在慈溪,可以委托家长等代办)。历届生不用签订就业协议。
二、提供有关资料
1.应届毕业生,填写《新教师考核鉴定表》(附件1);
2.历届生 ①填写《新教师考核鉴定表》(附件1);
②提供《历届生有关材料上报要求》中资料(附件2)。
三、上交材料时间:
1.高中、职高、初中、幼儿园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新招聘录用教师: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小学其他学科新招聘录用教师: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上述材料请按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教育局人事科203室。
四、所有拟录用新教师的人事档案请于7月15日前寄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人事科收,邮政编码:315300。
附件1:《新教师考核鉴定表》
附件2:《历届生有关材料上报要求》
慈溪市教育局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