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证明(含各学科成绩)、相关技能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技能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安排高校现场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采取解题、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职高专业课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采取技能测试、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考察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规定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嵊州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自主择岗。
2.各招聘职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8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九、其它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大专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5.新聘用教师需按照相关规定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6.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1206,0575-83030208。
7.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
8.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嵊州市教育网(http://www.szedu.org)
附件: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