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是创建于1958年的全日制幼儿园,是隶属广东省科学院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在托幼儿340多人,教职员工50人。50多年来,幼儿园硬件设施日趋完善,教育成绩突出,社会声誉度高,2003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先后荣获“广东省直属机关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等称号。
为扩大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教师队伍与幼儿教育工作需要,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了解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具有幼儿教育基本功,热爱幼教工作,有爱心,教育能力强,性格开朗活泼,形象气质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有弹、唱、跳、画、说课、组织幼儿活动等教学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者必须符合托幼园工作人员的标准,持有指定医院发给的《广州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
5.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按附件或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指定邮箱:shengkeyou2012@163.com。
咨询电话:020-87683387、87688597涂老师、陈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s.gov.cn)、广东省科学院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